李深,神宗熙宁三年(一○七○)为三司条例删定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一八)。十年,为检详枢密院刑房文字(《续会稽掇英集》卷四)。元丰元年(一○七八)出知寿州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九二)。三年,徙权发遣提点淮南东路刑狱,改知饶州(同上书卷三○六、三○九)。今录诗四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