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8 女子自十四五岁至二十四五岁

女子自十四五岁至二十四五岁,此十年中,无论燕、秦、吴、越,其音大都娇媚动人;一睹其貌,则美恶判然矣。“耳闻不如目见”,于此益信。


注释

吴听翁曰:我向以耳根之有余,补目力之不足;今读此,乃知卿言亦复佳也。
江含徵曰:帘为妓衣,亦殊有见。
张竹坡曰:家有少年丑婢者,当令隔屏私语,灭烛侍寝。何如?
倪永清曰:若逢关貌而恶声者,又当何如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