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碏谏宠州吁
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,曰庄姜。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《硕人》也。又娶于陈,曰厉妫。生孝伯,蚤死。其娣戴妫生桓公,庄姜以为己子。
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,庄姜恶之。
石碏谏曰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佚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将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夫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鲜矣。且夫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,淫破义,所谓六逆也。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爱,弟敬,所谓六顺也。去顺效逆,所以速祸也。君人者,将祸是[通“事” ? 待确定]务去,而速之,无乃不可乎?”弗听。
其子厚与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
古文观止
注释
卫 : 国名,姬姓,在今河南淇县一带。
齐 : 国名,姜姓,在今山东北部、中部地区。
东宫 : 太子的居所。
庄姜 : 卫庄公的夫人,“庄”是她丈夫的谥号,“姜”则是她娘家的姓,故称庄姜。
《硕人》 : 典出《诗经·卫风》中的一篇,乃歌颂庄姜美丽的诗篇。
陈 : 国名,妫姓在今河南东部及安徽西部。
厉妫 : “厉”和下文“戴妫”的“戴”均为谥号,“妫”是娘家的姓。
蚤 : 通”早“。
娣 : 妹。古时诸侯娶妻,妹可随姊同嫁。
桓公 : 名完,在位十六年,后为州吁所杀。
嬖人 : 出身低贱而受宠的人,这里指卫庄公的宠妾。
石碏 : 卫国大夫。
义方 : 为人行事的规范。
佚 : 这里指逸乐。
阶 : 阶梯,这里用作动词,指一步步引向。
眕 : 自安自重,忍耐而不轻举妄动。
鲜 : 少见。
陵 : 欺侮。
去 : 抛弃。
速 : 招致。
将 : 应当。
祸 : 祸害。
是 : 通“事” (? 待确定)。助词,无意义。宾语前置,“是”为标志,即“将务去祸”。
无乃 : 恐怕。
立 : 继承。
老 : 告老致仕。
译文
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,叫庄姜。容貌很漂亮,却没有儿子,卫国人做了一首名为《硕人》的诗就是描写她的美貌的。庄公又从陈国娶了一个妻子,叫厉妫。生了儿子孝伯,早死。跟她陪嫁来的妹妹戴妫,生了桓公,庄姜就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。公子州吁,是庄公爱妾生的儿子。卫庄公十分宠爱他,又喜欢军事,但庄公不禁止,庄姜很厌恶他。石碏规劝庄公道:“我听说一个人爱自己的儿子,一定要以正确的礼法来教导约束他,这样才能使他不走上邪路。骄傲、奢侈、淫荡、逸乐,就是走向邪路的开端。这四个方面的产生,都是宠爱和赏赐太过的缘故。如果要立州吁做太子,就应该定下来;要是还没有,这样就会引导他造成祸害。受宠爱而不骄傲,骄傲了而能受压制,受了压制而不怨恨,有怨恨而不为非作歹的人,是很少有的呀。再说卑贱的妨害高贵的,年少的欺负年长的,疏远的离间亲近的,新的挑拨旧的,地位低的压着地位高的,淫乱的破坏有礼义的,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逆理的事。君主行事公正适宜,臣子服从命令,父亲慈爱儿子,儿子孝顺父亲,哥哥爱护弟弟,弟弟敬重哥哥,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顺礼的事。不做顺应礼义的事去做违背礼的事,就会招致祸害。做君主的,应尽力除掉祸害,现在却反而招致祸害的到来,这恐怕是不可以的吧?”庄公不听。石碏的儿子石厚和州吁交往,石碏禁止他,但是州吁不允,从而放弃。到了桓公即位,石碏于是告老还乡。
赏析
1.主题及内容介绍
这是一篇政论性散文。文章围绕卫国大夫石碏劝谏卫庄公勿宠溺公子州吁展开,通过三层逻辑递进的谏言,分析“宠”致亡的必然性,体现了古代政治家对家庭教育与国家安危关系的深刻思考。
2.写作手法
开门见山:石碏谏言开篇即称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”,直接点明核心观点,未援引历史典故或迂回铺垫,针对卫庄公宠溺州吁的现状直击要害,如材料所述“一上来就切入谏旨”,以简练语言迅速建立论证基点,凸显谏言的针对性与紧迫性。
顶真:石碏论及受宠者心态时,用“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”形成顶真句式,前句尾词与后句首词蝉联相接,层层推进地揭示“宠溺—骄横—落差—怨恨”的心理演变链条,如材料分析“断定州吁决不会心甘情愿地屈居人下”,通过句式的紧凑衔接强化逻辑递推效果,使论述更具说服力与节奏感。
3.分段赏析
“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,曰庄姜。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《硕人》也。又娶于陈,曰厉妫。生孝伯,蚤死。其娣戴妫生桓公,庄姜以为己子。”此句先交代卫庄公的婚姻及子嗣情况,点明庄姜因美而无子引发卫人作《硕人》歌咏,又述陈女厉妫及其妹戴妫生子之事,为后文州吁受宠、石碏进谏埋下伏笔。通过简明的人物关系铺陈,凸显嫡庶之分的背景,体现《左传》叙事注重因果脉络的特点。
“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,庄姜恶之。”短短数语点出州吁的身份与矛盾:作为宠妾之子却“有宠而好兵”,庄公放任其嗜武而不加约束,庄姜则厌恶其存在。这一对比既揭示州吁恃宠而骄的潜在危机,也为石碏进谏的必要性提供事实依据,暗合材料中“州吁作为庶子而‘好兵’是作乱前兆”的分析。
“石碏谏曰:‘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佚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’”石碏开篇直切谏旨,提出“爱子应教之以义方”的核心观点,直指“骄奢淫逸”源于过度宠溺。此句开门见山,摒弃历史典故堆砌,以务实态度切入议题,符合材料中“未举述历史经验,一上来就切入谏旨”的评价,凸显其谏言的针对性与紧迫性。
“将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夫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鲜矣。”石碏针对州吁受宠现状提出警示:若确立其储位需早做决断,否则将成祸患。连用四个顶针句(“宠而不骄—骄而能降—降而不憾—憾而能眕”),层层递进地揭示“受宠者难以自抑”的人性规律,强调庄公若不节制宠爱,必致州吁因地位落差生怨,暗合材料中“断定州吁不会屈居人下”的分析。
“且夫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,淫破义,所谓六逆也。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爱,弟敬,所谓六顺也。”石碏以“六逆”“六顺”的伦理规范对比,将州吁事件上升到礼治层面:庶子(贱)受宠威胁嫡子(贵)为“逆”,遵循君臣父子之序为“顺”。通过正反对照,强化“去顺效逆必速祸”的论断,体现其谏言以传统礼法为根基的权威性,呼应材料中“以伦理规范总括问题”的论述。
“去顺效逆,所以速祸也。君人者,将祸是务去,而速之,无乃不可乎?”石碏以反问收束谏言,直斥庄公纵容州吁实为“速祸”之举,敦促其作为君主应主动消除祸患根源。此句语气刚中带柔,既坚守臣下进谏之礼,又以危言警示庄公,展现其作为政治家的清醒与担当,符合材料中“防患未然”的分析。
“弗听。其子厚与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”结尾简叙庄公拒谏的后果:石碏之子石厚与州吁结交,石碏禁止未果;桓公即位后,石碏因无力改变政局而告老。此句以庄公的昏聩与石碏的无奈形成对比,既印证“宠必致祸”的预言,也暗示后续州吁之乱的必然性,体现《左传》“以结果验证谏言正确性”的叙事逻辑,同时强化石碏“知其不可为而为之”的贤臣形象。
4.作品点评
劝谏君主,需紧扣主旨,以情感人,以理服人,尤其要将道理阐述透彻、到位。若做到这些,被劝谏者仍不为所动,便足以说明其固执己见、难以劝诫。《石碏谏宠州吁》一文便充分体现了这些特点。石碏提出的“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”的爱子之道,长久以来被公认为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与实践意义。
创作背景
1、《石碏谏宠州吁》是春秋战国时期左丘明的一篇文章,选自《左传·隐公三年》。文章叙写卫国大夫石碏就卫庄公对公子州吁“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”一事进言规劝。其谏言包含三层内容:首先指出骄奢淫逸的根源在于娇纵溺爱;其次阐明受宠者易生骄横之心,不安于低下地位便会心生怨恨;最后强调长此以往,将出现下欺上、疏间亲的局面,祸事必然降临。这三层意思逻辑层层递进、紧密相扣,合情合理地深入分析了由“宠”导致灭亡的必然性,被认为对后世子孙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。
2、这篇文章记述了鲁隐公三年(前720年),石碏劝谏卫庄公爱子应“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”的事。州吁是卫庄公宠妾所生,卫庄公因宠爱其母而对他格外纵容,即便他喜好军事这种易招祸患之事也不加约束。卫国大夫石碏见状,认为隐患深重,于是向卫庄公进言,强调爱子需以道义引导,切勿使其沾染邪僻。但庄公并未采纳,至鲁隐公四年(前719年),州吁果然弑杀卫桓公自立。最终,石碏秉持大义,设计借助陈国之力擒获州吁及其子石厚(助纣为虐者),并派人将二人处死,上演了“大义灭亲”的一幕。